歐盟塑膠法規使製造商承擔處置責任

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減少塑料廢物的新規則,十種一次性塑料產品將撤出歐洲市場。委員會希望藉此達到環境和經濟效益,例如到2030年減少34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、降低2030年將達到220億歐元的環境損害,以及為消費者省下約65億歐元。塑物管理責任、環境清理和提高認知的措施費用,將由生產者承擔。

該法令適用於容器、袋子、食品薄膜包裝(例如薯片和糖果)、飲料瓶和杯子、帶過濾器的煙草製品(例如煙頭)、濕紙巾、氣球、輕質塑膠袋等塑料製品生產商。衛生護墊、紙巾和氣球包裝必須清楚且符合標準地指出處理方式、產品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以及產品是否含有塑料。委員會的提案將提交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交付通過,並在2019年5月的歐洲選舉之前向歐洲人民說明成果。

資料來源:

http://europa.eu/rapid/press-release_IP-18-5_en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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